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qū)別
分類: 工商資訊
作者: 成都成信宏
來源: 成信宏財稅
發(fā)布時間: 2020-11-03
【摘要】:在創(chuàng)業(yè)的第一步就是注冊公司,那么這公司是選中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呢?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qū)別又有那些呢?這都是提前需要了解的。
在創(chuàng)業(yè)的第一步就是注冊公司,那么這公司是選中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呢?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qū)別又有那些呢?這都是提前需要了解的。
現(xiàn)在就讓小編帶著各位了解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公司的兩種主要形式,有它們的共同點,也有不同點。
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是: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后,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xiàn)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點:
(1)兩種公司在成立條件和募集資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寬松一點,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條件比較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fā)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開募集資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shù),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shù),只有最低要求,沒有最高要求。
(2)兩種公司的股份轉讓難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有嚴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較多,比較困難;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轉讓自己的股份比較自由,不象有限責任公司那樣困難。
(3)兩種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股票,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xiàn),股票是公司簽發(fā)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4)兩種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權限大小和兩權分離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于股東人數(shù)有上限,人數(shù)相對來計比較少,召開股東會等也比較方便,因此股東會的權限較大,董事經(jīng)常是由股東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權和經(jīng)營權的分離上,程度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東人數(shù)沒有上限,人數(shù)較多且分散,召開股東會比較困難,股東會的議事程序也比較復雜,所以股東會的權限有所限制,董事會的權限較大,在所有權和經(jīng)營權的分離上,程度也比較高。
(5)兩種公司的財務狀況的公開程度不同。在有限責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數(shù)有限,財務會計報表只要按照規(guī)定期限送交各股東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東人數(shù)眾多很難分類,所以會計報表必須要經(jīng)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并出具報告,還要存檔以便股東查閱,其中以募集設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還必須要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綜合小編所講解的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qū)別,現(xiàn)在各位了解很清楚了吧,如果在公司注冊上有什么問題需要了解,請前往成都成信宏咨詢哦!